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、在站、出站等工作流程

编辑: 发布时间:2025-03-25

一、进站申请

申请人通过“西南财经大学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”(https://rsc.swufe.edu.cn/index.htm),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(https://www.chinapostdoctor.org.cn/home),“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”(https://www.schrss.org.cn:8887/bshqd/gateway/home)了解博士后进出站有关政策。

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确立合作意向,确定申请博士后类型(光华博士后、专职科研博士后、自筹经费博士后)、流动站(应用经济学、理论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学、统计学、法学)、专业、研究计划、出站要求等,向学院(研究院)提交进站申请材料。学院(研究院)组织资格审核和进站考核,考核专家组由3名或5名相关领域博导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(其中光华博士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、党政联席会通过后,推荐至学校统一选拔)。

学院(研究院)协助申请人完成进站申请材料准备,初审无误后,提交至学校博管办。

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在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(https://www.chinapostdoctor.org.cn/home),上传签字盖章的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》,确认申请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提交进站申请。在“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”(https://www.schrss.org.cn:8887/bshqd/gateway/home),填写基本信息。经学校博管办、四川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即完成进站。

特别注意

博士后招收人员限制

1.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。

2.不得招收本单位职工。

博士后年龄要求

1.规定年龄:35周岁以内;

2.超龄:人文社会科学应在40周岁以内,申请时须经设站单位同意,在比例内严格招收;自然科学领域应在38周岁以内,申请时须经设站单位和省级博管办核准,在比例内严格招收。

超龄人员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之一:

(1)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;

(2)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;

(3)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;

(4)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;

(5)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。

博士学位年限

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,超过3年人员,经设站单位同意可进站。

二、办理入职

博士后根据《新进博士后入职办理指南》,完成入职准备,于腾骧楼318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,签订工作协议。

博士后公寓位于光华校区,光华博士后和专职科研博士后优先,如需申请博士后公寓,提前填写《博士后公寓入住申请表》,入职当天办理入住手续。

外籍人员按上述流程完成进站入职后,由学院(研究院)外事秘书协助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等手续。

三、在站管理

(一)开题答辩

博士后进站3个月内,所在学院(研究院)组织开题答辩,答辩专家组由3名或5名相关领域博导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。开题答辩时间、地点、专家确定后,向学校博管办报备,完成开题答辩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博管办提交开题答辩材料。博士后开题后申请更换研究项目,须重新开题。

(二)中期考核

博士后进站13个月内,所在学院(研究院)组织中期考核,考核专家组由3名或5名相关领域博导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。中期考核时间、地点、专家确定后,向学校博管办报备,完成中期考核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博管办提交中期考核材料。考核结果分为特优、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,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,限期3个月内整改;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作退站处理。

(三)提前(延期)出站

博士后提前完成研究工作,由本人申请,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学院(研究院)同意,学校博管办批准,可提前出站,但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。外籍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(从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备案时间起算)。

博士后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,须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,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学院(研究院)同意,学校博管办批准,可适当延长在站时间,最长不超过1年。

四、出站申请

博士后完成在站期间工作任务并达到出站要求的,可在工作期满前2个月提交出站申请资料。

学院(研究院)通过学校图书馆进行博士后研究报告重复率检测(博士后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8万字,重复率小于10%)。

学院(研究院)将博士后研究报告送3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,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“不合格”,博士后需对研究报告修改不少于1个月。博士后如有异议,可在收到评阅结果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,学院(研究院)再送1位专家进行复评。复评专家评阅结果为“合格”的研究报告,可认定为评阅通过;复评专家评阅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研究报告,博士后需对研究报告修改不少于3个月。3位专家中有2位专家评阅意见为“不合格”,博士后需对研究报告修改不少于3个月。3位专家评阅意见均为“不合格”,博士后需对研究报告修改不少于6个月。

学院(研究院)对博士后出站资格进行审核,并提交科研处进行科研成果认定,有教学任务的还应提交教学管理部门做教学认定。

学院(研究院)对该阶段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,提交学校博管办,经审核通过后,开展出站答辩。

五、出站答辩

所在学院(研究院)组织出站答辩,答辩专家组由3名或5名相关领域博导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(合作导师需列席,不担任答辩专家组成员;评阅专家亦不担任答辩专家组成员)。出站答辩时间、地点、专家确定后,向学校博管办报备,完成出站答辩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博管办提交出站答辩材料。答辩结果分为特优、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,答辩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,方可办理出站手续;若答辩不合格,限期3个月内整改,整改后仍未不合格的,作退站处理。

六、出站办理

学院(研究院)协助博士后完成出站答辩及出站办理相关材料,初审无误后,提交至学校博管办。

博士后同步登录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和“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”,如实完整填写出站申请信息及在站期间各类成果信息,在线提交。经学校博管办、四川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即完成出站。

出站后,博士后尽快办理离职手续。

七、退站及清退工作

(一)退站

博士后经合作导师、所在学院(研究院)同意后,填写退站相关材料。在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和“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”,如实完整填写退站申请信息后在线提交。

所在学院(研究院)将其退站材料、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,提交至学校博管办。

经学校博管办、四川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即完成退站。退站后,博士后尽快办理离职手续。

(二)超期清退工作

博士后最长在站时间为6年,超过6年无法办理出站,通过“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”可查询每年超期需清退人员,通知本人提起退站申请,联系不上的可由单位直接提起清退申请。